外资融资租赁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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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融资租赁税收优惠有哪些?
注册全国各地融资租赁公司,提供2年以上香港公司,香港人,公司公证,审计报告,银行证明。
外资融资租赁税收直接服务于实体经济,在促进装备制造业发展、中小企业融资、企业技术升级改造、设备进出口、商品流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推动产融结合、发展实体经济的重要手段。
近年来,融资租赁业在我国发展的风生水起。今年,我国融资租赁业依然火爆,企业数量和业务规模双双扩容。
此前发布的《2013年上半年中国融资租赁业发展报告》显示,截至6月底,全国各类融资租赁公司约669家,合同余额约1.9万亿元人民币,比年初增加约3500亿元,增长幅度为22.6%。
然而,随着融资租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融资租赁业务创新日益增多,相关法律较为滞后;市场信用环境较差,违约风险较大;行业集中度不高,缺乏统一管理等诸多问题日益突出。
与此同时,目前,我国的融资租赁有三种类型,即金融租赁公司、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和内资融资租赁公司,这三种公司分属不同的部委审批监管,因此,对融资租赁业的监管也各自为阵,难成合力。
在此背景下,商务部新出台的《管理办法》可谓是一场及时雨。其旨在进一步完善融资租赁企业监管制度,提升融资租赁行业监管水平,规范融资租赁企业经营行为,防范行业风险,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有序发展。
《管理办法》强调,商务部及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商务部有关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于每年6月30日前向商务部书面上报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内融资租赁企业发展情况以及监管情况。
此外,为了为政策制定提供依据,引导行业发展,《管理办法》对已经上线的“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进行了具体的规定。
例如,融资租赁企业应当按照商务部的要求使用全国融资租赁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如实填报有关数据。每季度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填报上一季度经营情况统计表及简要说明;每年4月30日前填报上一年经营情况统计表、说明,报送经审计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会计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