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投资的结构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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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投资的结构:
基本建设投资按照国民经济各部门、各地区以及社会再生产各个方面进行分配的比例关系。是一定的经济关系和经济条件的产物,为一定的经济建设目标和发展战略服务。社会主义国家基本建设的投资结构,受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规律的制约,依据不同时期的国情国力,通过国家计划进行配置和调整。投资结构合理与否,是基本建设成败和投资效益高低的一个决定性因素。
结构决策
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决策,对于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尤其对于经济结构的变化具有决定性的作用。投资结构合理化是经济结构合理化的基础。中国在1950~1957年期间,由投资决策正确、投资结构比较合理,因而能够迅速改变历史遗留下来的畸形经济结构,建立了工业化的初步基础,使国民经济各部门比较协调地高速度发展。此后,由于投资方向片面强调发展重工业而挤掉其他部门,曾经两次发生国民经济比例关系失调,造成巨大浪费和损失。由此而进行的两次经济调整,主要通过合理调整投资方向和投资结构而使比例关系趋于协调。
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包括各个方面的因素。从生产性建设投资来看,主要是产业部门结构、地区结构、技术结构以及企业规模结构。
部门结构
基本建设投资按照农业、轻工业和重工业部门之间分配的比例关系,是投资结构中最根本的比例关系。它基本上反映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两大部类之间的比例关系。保持两大部类协调发展,是部门投资结构合理化的基本要求。在中国,适当增加农业、轻工业投资比重,一是更好地供给人民生活需要,二是更快地增加资金积累,因而也更多更好地发展重工业。若把重工业发展再与调整重工业内部投资比例关系结合起来,大力消除薄弱环节,就可促使农轻重互相协调发展。为此,在安排国民经济计划时,要求坚持以农轻重为序的方针,搞好综合平衡,促使部门投资结构合理化和国民经济各部门持续地稳定增长。
地区结构
基本建设投资在全国各地区之间分配的比例关系,实质是工业布局问题。这是基本建设最重要的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问题。为使工业生产力按照统一的总体规划协调地分布于全国,保证地区投资结构的合理化,应该做到:
①正确处理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充分利用和发展沿海工业来积极支持和发展内地工业,逐步平衡工业布局。
②首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各地区应根据资源条件和经济特点,发展水平不同各具特色的地方工业。
③企业布点应接近原料、燃料产地和消费地区,以便能够用尽可能少的投资获得最大限度的经济效果。
技术结构
按照技术进步的客观要求,确立基本建设投资分配的比例关系,实质是处理劳动密集型产业与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关系问题。在中国的一个相当长的历史时期中,生产技术结构将是一个自动化、机械化、半机械化以至手工劳动并存的多层次结构。既要建设一批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设备先进的企业,作为提高中国工业技术水平的主导力量;同时,由于中国人力资源丰富而又资金不足,不可能全部要求最新技术。
从国外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是促进中国技术发展的重要途径,但要有所选择,不能普遍搞成套设备进口,也不能盲目重复引进。 企业规模结构 按照企业大、中、小型分配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关系,实质是处理重点骨干项目与一般建设项目的关系问题。
大型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骨干,是建设现代化工业强国的基础,但是,大型企业投资多,建设周期长;而中小型企业投资较少,建设时间短,分布广,产品品种多,对市场适应性强。因此,要合理处理对大、中、小型企业基本建设投资的比例关系,以提高经济效益为核心,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把大、中、小型企业建设有机地互相结合起来。
合理化原则
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合理化的基本原则是:
①适应国民经济结构合理化的要求;
②适应两大部类按比例协调发展的要求;
③适应提高宏观经济效益的要求,促使生产建设持续稳定发展和人民生活逐步提高。
依据这些原则确立基本建设投资结构,应采取以下主要措施:
①加强和改善计划指导。要依据国民经济发展的长期规划和中期计划,制定部门和地区的投资计划,防止盲目投资。
②合理确定投资方向。集中力量保证重点,并使重点和一般结合起来;同时,坚持量力而行、留有后备的原则,以保证投资结构的合理化。
③改革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体制,主要是建立和实行严格的投资结构决策责任制,设立有权威的监督机关和调度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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