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权利是指法律赋予担保合同当事人能够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它包含三个方面的含义:
1.请求他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如抵押权人要求抵押人将灭失抵押物的赔偿金作为抵押财产;或主合同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自己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自由,如质押权人有权占有质物并依约将质物孳息清偿债务,债权人支配使用定金等。
3.在权利受到侵害时请求法院给予救济,如要求法院宣告抵押人处分行为无效。
这三个层次的内容组成了担保权利的完整内容,是担保合同当事人利益的表现。
法定担保方式
担保权利的分类
· 合作担保公司合法吗?
· 公司股东有哪些权力?
· 法定保证期间不追责 担保人可免责
· 北京法院:财产保全可以用保险公司担保函
· 企业想要获得风险合作的抵押担保条件是什么?有哪些手续?
· 担保型模式
· 非合作类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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