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融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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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融资合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委托乙方融资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意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全权代理其以 土地融资事宜,甲方对乙方的业务流程、融资成本的费率及代理费收费标准等事项熟知并自愿遵守。 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办理融资所需要的各种文件,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合法,无任何权属争议,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甲方以提供 作为本次融资的资本,作价折合人民币 元出资。
4、甲方需向乙方支付 作为乙方的综合服务费用(包括评估、公证、抵押登记、保险等)。
5、甲方需及时履行将土地进行融资和支付各项费用的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甲方确定合理的资金结构,并进行合理规划,确定合理的委托融资方案。 2、根据具体的情况需要对甲方的项目进行审计或评估,乙方有权聘请会计事务所或自资产评估机构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3、乙方履行义务的方式包括(但是不限于)口头、合同、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
4、委托融资成功后为确保资金的安全,乙方有权对甲方所融资土地和该公司的资金流向进行监督。
5、根据甲方工作的进展情况,乙方如果发现甲方有转走资金或虚报造假等情况有权对甲方资金进行冻结并解除本协议,追回乙方为履行合同遭受的损失。
第三条 责任
1、本合同签订后,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委托第三人为甲方融资提供咨询服务,否则,乙方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2、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均不能单方面无故解除合同或者不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否则视为违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在甲方提供所需资料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完成甲方委托融资事宜。在办理的过程中,如因甲方的原因(提交材料迟延、不及时配合各种登记、财产产权变更不及时进行财务审计或者资产评估等)延迟乙方正常融资活动的,乙方不承担相关的责任。
4、如遇不可抗因素导致融资迟延或不成功,双方都不承担责任。
5、本合同到期之日,甲方必须到乙方处办理终结或者延期手续,否则合同自动解除,甲乙双方不再有任何经济和法律关系。
6、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当日,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履行金人民币 元。如果因甲方原因导致委托融资未能成功,乙方将视具体情况与甲方办理结算手续;如果因乙方原因导致委托融资未能成功,则退回此费用。
第四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
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不等达成一致,应递交椒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即产生法律效益。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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