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机构地址:深圳市
成立时间:2015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8号)文件精神,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经福田区委区政府决策,2015年8月31日,注册成立了深圳市福田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标规模100.00亿元人民币,首期25.00亿元,注册资本25亿元。公司由区政府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其宗旨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和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大力培育新兴企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展,提升民生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引导基金实行决策与管理相分离的管理体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杠杆放大、防范风险”的原则运行。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为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机构,区财政局为引导基金的主管部门,公司为引导基金管理机构,具体负责引导基金的管理和运营,引导基金主要通过参股或合伙方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发起设立或增资各类投资基金(简称子基金)进行投资运作。子基金采取市场化机制运作,依据章程或合伙协议等相关协议的约定进行投资、管理和退出。经引导基金投资管理委员会批准,引导基金亦可采取包括直接投资、跟进投资等其他投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