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石景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机构地址:北京市
成立时间:2011年
石景山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是由石景山区政府设立的旨在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并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的原则进行投资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引导基金总规模为2.00亿元,以续存方式按三年期逐年投入,期满后使引导基金达到2.00亿元。引导基金实行规范的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杠杆效应,广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促进文化创意、商务金融、高新技术等企业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石景山CRD发展目标的进程。引导基金主要采用参股和成立基金两种方式对外合作投资。成立基金时,引导基金按总股本(基金总规模)30%以下的比例出资。引导基金单笔出资额一般在3,000.00万元至5,000.00万元以内。引导基金在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基金)稳定运营后,依照有关规定及协议约定,可在适当时机将股权(出资)优先转让给其他投资人或公开转让股权(出资)以实现退出,也可在投资到期后退出投资,以促进引导基金的循环使用。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基金)进行清算时,引导基金享有优先清偿权,保证投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