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北京数字内容服务创业投资基金
机构地址:北京市
北京数字内容服务创业投资基金由北京市发改委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12年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参股创业投资基金有关工作的通知》,争取与国家发改委、财务部联合发起设立,基金规模不低于2.5亿元人民币,其中中央财政出资0.5亿元,北京市政府出资0.5亿元,社会出资不低于1.5亿元。基金投向指定领域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80%;投资于北京地区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70%;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的资金额度不低于基金总规模的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