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入资金的会计处理及核算
-
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金融)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
二、本科目可按拆入资金的金融机构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拆入资金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拆入资金的利息费用,借记“利息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利息”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归还的拆入资金余额。
核算:
1.利息费用的确认
新会计制度的规定对于金额较小的,于利息费用实际支付时确认;对于金额较大的,利息费用应按期确认。
2.账务处理
保险公司拆入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拆入资金
支付或计提资金利息:
借:利息支出
贷:银行存款
预提费用归还拆入资金:
借:拆入资金
贷:银行存款
房地产找资金 园林绿化找资金 社区项目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