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方式尝试。在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实施过程中,如果接受股权投资的企业是需要纳入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就必须运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融资的性质进行专业判断,以便做出正确的会计处理。本文从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案例分析入手,旨在阐述子公司个别财务报表和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编制时对融资性质应做出不同的判断,并提出相关会计处理的注意事项。
当母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没有拥有被投资单位半数以上表决权时,如果母公司通过其他方式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能够实施控制,被投资单位也应作为子公司纳入其合并范围。根据上述会计准则,